首页  实验室简介  科学研究  师资风采  人才培养  合作交流  党建工作  科普工作  青大首页 
首页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成果展示 
 研究方向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安全准入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1-09-08  编辑:孙世铎  点击:[]


为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常态化做好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根据《青岛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青大党办字[2016] 15)、《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青大资产字[2016] 12)、《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青大资产字[2019] 2)、《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等文件要求,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规定

202191日起,国家重点实验室楼宇内所有新入职()工作学习的师生需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门卡办理程序申请门卡授权,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对于已经获批门卡授权的师生,每学期第一周课题组需组织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门卡授权继续有效。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师生线上安全教育学习和课题组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两部分。

1)线上安全教育学习。线上安全教育学习具体内容通过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链接:http://10.16.164.135/index.php)进行在线安全知识学习。线上安全知识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小时,且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为合格标准。

2)线下安全教育培训。线下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课题组组织进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水、用电、用气,仪器设备操作技能,灭火器使用,日常卫生值日制度,安全日巡查制度等。培训合格后以课题组为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三、门卡办理流程

申请人线上安全教育学习合格,且经课题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以课题组为单位,持国家重点实验室门卡授权申请单(含线上学习时长、考试成绩证明)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申请办理门卡。

门卡办理时间:每周三上午

门卡办理地点:国家重点实验室210办公室

门卡办理联系人:孙世铎

线上安全教育咨询联系人:叶万能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门卡授权申请单

附件3:青岛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指南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91

上一条:青岛大学省部共建生物多糖纤维成形与生态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启事 下一条:省部共建生物多糖纤维成形与生态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立项名单公示

关闭

 
访问量人数:

 

青岛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