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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活动预约管理制度

日期:2020-09-15  编辑:孙世铎  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科普工作,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科普教育和科学素质培养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1、实验室科普服务宗旨:“以公共开放日科普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科普讲座与科研实践”为载体,实现科普与教育有机融合。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我国生物成纤资源筛选、生物多糖纤维制备和纺织利用的研究现状和未来,感受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和科研成果,增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理解,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为人才素质培养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

2、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运行宗旨,科普活动面向校内外所有公众开放。开放活动包括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现场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宣传及其他活动。

3、实验室科普活动实行实名制预约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申请参加实验室科普活动须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向实验室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预约申请,提供具体来访事由、来访时间、来访人数、各来访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经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观交流。参观实验室或利用实验室开展科普教育的团体,每次接受团体不超过40人。实验室根据预约者的需求和实际使用情况给予统一安排。

4、科普活动预约确认后,申请人须遵守预约时间,准时参加预约活动,如申请人临时改期或取消,需至少提前3天告知实验室。预约科普活动后,未提前告知实验室取消预约而爽约者,将作为失约记录登记在册,一年内实验室不再接受其科普活动预约申请。

5、参加科普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设备和展品,遇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工作人员反映。未成年人须在带队老师或家长陪同下才能参观和体验实验室线下科普活动。

6、未经预约申请和审核批准不准私自接纳人员进入科普基地实验室参观或开展活动。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做好开放时的秩序维护及环保安全管理,保证正常运行,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

8、实验室有权使用活动过程产生的照片、录像等活动资料。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0912

 

预约电话:0532-85950662

电子邮箱:qdgjzds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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